根据《华体会手机版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,我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完成对材料的审核工作,现就2022级“第二课堂”创新创业类学分初步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如下,详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复核。无异议者,请尽快补修学分,避免影响毕业,下学期将进行终极认定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。
办公室地址:精工园8-301室。
联系电话:0592-6291096
联系人:吉老师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11月18日